郑 重 声 明

    添加时间:2012-6-26 13:59:48 点击量:
     
    一、目前网上有人利用9类商标注册证,销售山寨管家婆。商标法明确规定,第9类商标是属于计算机硬件类,其商标证书上所表述“计算机软件(录制好的)(截至)。”商标局很明确的告知必须是录制好的。也就是说明只是局限在比如录制好的光盘等硬件上面使用。《管家婆》这一商标毫无涉及软件及软件服务,任何人用9类商标进行宣传及软件销售和软件服务都将涉嫌商业欺诈。
     
    二、杭州管家婆软件有限公司 是经杭州工商局核准的合法公司。《管家婆》第42类商标,已经在国家商标总局核准注册。任何在网上以《管家婆》商标发布的软件及软件服务信息都将侵犯我公司的合法权益。
     
    三、杭州管家婆软件有限公司 从未授权 杭州美迪软件公司 销售本公司的产品,杭州美迪 销售山寨《管家婆》,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冒牌《管家婆》软件的侵权责任。
     
    四、本公司销售的《管家婆》软件,是经公司多年潜心研发,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审核并授权,依法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,登记号2012SR002926,任何剑指我公司软件为山寨软件的行为严重侵犯我公司的合法权益,我公司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商标类别说明(来自中国商标网):

     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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